死刑犯枪毙后,每个部门的工作是什么,最后一道是由火葬场完成吗
枪决死刑犯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司法活动,为了保证死刑的顺利执行,法院会提前会同各有关部门做出详尽、细致的计划,包括行刑的时间、执行的方式、刑场的选择等。
对犯人的死刑判决生效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由地方法院向最高法提出执行请求,最高法审查结束后,由最高法院院长签署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
地方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必须在7日内执行,不得延期。
在枪决的过程中,有哪些单位参加,它们各自的职能是什么,具体负责哪些工作?
答案是这样的。
罪犯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之前,首先要把其身上的手铐脚镣换成法绳,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五花大绑”。
绑缚完毕之后,法院会安排罪犯会见家属。
询问其有无最后遗言。
询问其是否愿意捐献遗体。
以上程序完毕之后,法院会将罪犯交付执行,执行单位或者是武警,或者是执行队的法警。
必要时,法院还会通知媒体记者对临刑前的罪犯进行采访。
将罪犯押赴刑场时由公安开道,武警负责安全警戒。
检察院会派遣检查员全程监督执行程序是否合法。
同时,医院也会安排医护人员跟随,以防需要救治的事件发生,这也是我们经常会在行刑现场看到救护车的原因。
按照刑诉法,先由高院或最高院签(视情况而定)发死刑执行令。
确认好行刑时间和地点后要有检察院派检查官监督。行
刑前核对确认刑犯个人基本信息。通知家属。
文件的话,死刑犯有一个验明正身笔录之类的要签。
死刑犯都在看守所等待法院执行死刑,不去监狱,每天手铐脚镣锁住,等待枪决。
一般死刑下来之后七天内就砰了。
死缓才去监狱,两年没故意犯罪转成无期了。
法院检察院及武警执行的战士等来到看押死刑犯的场所(一般是监狱或看守所)
开始例行询问犯人姓名、所犯罪行、拍照等程序,一般称之为验明正身。
想罪犯宣读最高法院死刑核准以及当地高等法院执行死刑命令,接着要求死刑犯人在送达文书上面签字,只需要签名即可,无需签任何其他意见。如死刑犯拒绝签字,并不影响执行程序。
询问死刑犯有无遗书、遗物和遗言等转交或转告家人。
带赴刑场执行死刑。
90年左右,亲眼所见!
所谓刑场其实不过是山脚的一块荒地,因为观看的群众基本都被隔离在几百米外,只不过我们在山坡上,刑场在坡底,居高临下所以看得到全程也还算清楚。
等了好久终于来了五六台车,有法院的有警车有地方牌照,车队停稳后陆陆续续下来几个便衣和穿制服的,然后从一台白色面包车的后门2个穿迷彩的武警押着犯人下车,一个制服警察用单反不停拍照,然后就1个人前面带路,武警押着犯人跟着,后面跟着两三个便衣,没走几步就到了执行的地方,武警押着犯人原地转了一圈,单反警察不停的拍照,然后有个武警伸手取掉犯人脖子上挂的牌子扔地上,犯人就跪在了地方,非常配合。
犯人跪好的那一瞬间后面一个我们根本没注意的便衣掏出手枪对着犯人头就是一枪,犯人直挺挺的倒下,然后周围群众发出一大片议论声唏嘘声,两位武警一直就站在旁边动都没动,开枪的便衣手提着枪大约站了几秒钟,然后把枪放进裤子口袋扭头就走了,单反警察对着地上的犯人又是一顿狂拍……然后有个武警用脚踢了一下犯人(尸体),接着又来了几个人过来围着蹲着看了一下尸体,看完就都走了。
现场除了两个武警和两三个制服(记不清什么制服了,可能有警察也有法院的吧),所有人都开车离开了。从押犯人进来到现在最多1分钟吧,整个过程快得不得了。然后围观的人群有些陆陆续续散场,有些(比如我)继续观看……
但是也没什么好看的了,然后就一起议论开枪的是什么人回去有多少奖励被枪毙的犯人犯了什么罪之类的。
又过了大约半小时吧,反正挺长时间的,又来了几台车,有一台车很可能是殡仪馆的黑色的面包车,下来几个人戴着口罩手套的,用担架把尸体抬上车,有便衣掏出烟给现场的人一人发了一根,抽着烟看着尸体车开走,然后他们也就上车走了,然后就真的结束了。
最后一道程序是由火葬场完成
死刑枪毙后,最后一道不是火葬场玩成的。死刑犯执行死刑是由武警执行,一般由主射手执行射击,射击后,不管犯人死或活直接转身走人。法警检查犯人是否死亡,死亡就直接由火葬场拉走火化,若犯人还没死,由副射手补抢射死,再由火葬场拉走火化。火化后火葬场将火化证明给法院存档,法院通知犯人家属领骨灰。最后一道应该是犯人家属领犯人的骨灰。
死刑犯枪毙之后,每个部门又需要做一些什么工作呢?最后一道是火葬场完成的吗?下面作为一个数次执行死刑的武警,用自己的亲身经验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来讲,执行死刑的时候,武警听着指令,完成射击以后,就会立即转身,然后头也不回的撤走。此时,需要上场的就是法警。法警就会带着一把小镊子上前,根据死刑犯的瞳孔、脉搏、心跳以及呼吸、创口等,迅速就能判断出死刑犯是否已经失去了生命特征。
如果此时死刑犯已经失去了生命,法医就会拍照存档,然后,对着早已等候在一旁的火葬场工作人员挥挥手。工作人员就会迅速上前,将死刑犯装入一根黑色带子,然后放到车上,拉到火葬场,登记以后立即进行火化。
如果死刑犯是秘密比较顽强,法医认为需要补枪,然后就会让武警副射手上前,进行一下补枪。其实而言,以前枪毙死刑犯通常都是用81杠,一枪下去,半个头都受到了影响,所以基本上不会出现补枪的状态。
需要注意的是,火化这并不是最后的步骤。火化完成以后,还需要将火化证明等资料提交给法院存档。然后是由民政部门出发,将骨灰交到死刑犯家属手里。
最后想要说一句,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都应该在有限的生命里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因此,大家千万不要违法犯罪!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失去自由自在的生活和清清白白的尊严!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执行死刑方式有两种:枪决和注射。司法实践中,枪决执行死刑的越来越少了,基本上都是注射执行死刑。
相较于枪决,注射执行方式更加人性化,因为注射方法实际上就是“安乐死”,罪犯可以在深度麻醉中永远“睡去”,无需面对冰冷的枪口,没有一弹爆头的血腥,也没有过度的紧张恐惧,不用承受任何“痛苦”,一般只要注射后不出二分钟,罪犯就会停止心跳,大脑“死亡”,也就承担了其应当负的刑事责任。
就题目而言,注射之后各部门的任务如下:
首先,由法医进行医学判断,因为执行车上有心电和脑部感应装置,法医根据显示屏上的状况,结合注射后罪犯的身体情况,做出死刑犯是否死亡的判断结论,确认罪犯死亡后,法医需要在执行笔录上签字确认。对于个别身体强壮的罪犯,有时还需要打加强针,以确保其“死亡”。
其次,临场监督检察官确认执行法官、法警和法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执行工作后,亦签字确认执行任务的合法性,从法律上确认了本次执行工作是依法剥夺死刑犯的生命,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再次,殡仪馆工作人员将罪犯尸体转运至焚尸房,临场监督检察官、执行法官全程跟踪,直至尸体被投放进焚尸炉。焚烧同时,书记员办理相关火化手续,为死刑犯亲属领取骨灰做好准备。
接着,执行法官确认罪犯已经被执行死刑,并火化之后,会在执行笔录上签字确认。同时,执行法官联系死刑犯亲属,告知已经执行完毕,限十日内领取“领取骨灰通知书”,并在其亲属领取骨灰的同时,转交罪犯相关遗物、信件等。
最后,执行法官安排书记员张贴执行死刑布告,就死刑犯涉及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后果、案件审理情况、死刑执行情况广而告之,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同时,执行法官撰写执行死刑报告,就死刑执行情况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并将相关执行材料附卷备查。
执行死刑是一项严肃的执行刑罚的司法活动,责任重大,程序复杂,不容出现任何差错或者闪失,同时在司法实践中还要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比如检举揭发、不配合执行工作等,这些都需要事先做好预案,未雨绸缪,防止出现纰漏,避免给执行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以上系笔者愚见,不妥之处敬请谅解,欢迎批评指正,谢谢谢谢![作揖][作揖][作揖][作揖][作揖][作揖]
简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现在死刑犯的执行死刑,早已在很多年前就改为有法警执行了,法警执行完后,由法医对死刑犯检验是否死亡,法医确认后由技术人员拍照存档,然后由看守所人员负责摘掉死刑犯脚镣,这时火葬场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在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将死刑犯尸体火化,火葬场出具火化证明法院存档,最后由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将骨灰交给死者家属。
八十年代,曾在蚌埠参加过一次枪毙死刑犯现场维持秩序的任务,地点西大坝吴湾化工站北围墙外,紧挨流向张公湖引流沟西一塊空地。那天雪后放晴,公审大会在市体育场举行!枪毙犯为抢劫盗窃犯,男,年龄四十左右,枪毙时穿一身呢衣服(黑),一双布鞋,五花八绑,插亡命牌,上午十点,囚车到达时,二名战士在车上拎着往下送,车下有二名战士接,然后拖着死刑犯从马路上往刑场拖,二名战士均穿着新军装,死刑犯后跟二个执行死刑战士,拿65式半自动,人群开始聚拢,维持秩序战士和我们民兵。尽量压人群不准前挤,二名架死刑犯还在往前,此时马路上(胜利路往怀远县)囚车上举起红旗,民兵西指总指挥梁部长吹起哨子,而架死刑犯时二战士并未松手(死刑犯跪着)第一执行手,半自动离后脑勺5公分,呯一声枪响,死刑犯扑通一下身问前倾,脸朝下,整个天灵盖没了。血将空地上雪全染红了,而架死刑犯二个战士衣袖上全沾溅死刑犯被毙时脑壳冲掉时血和脑浆,被梁指大骂,看不见举红旗吗?听不见吹哨子声吗?应红旗一举,立松手,老扶着不溅才怪!死刑犯毙了,好多人围着看,此时人群散开让出一条路,公检法几人围着死尸,用脚踢一下,死尸翻个身,脸朝上,用照像机分别照死尸头部,全身,亡命牌等,验尸时拿着手枪!照完像,车队离开,人群又围拢上了议论!此时有一老人用茶杯搜集雪与血的脑浆和脑,当时情景如同早歺豆脑花!
下午再去时,死尸衣服,鞋全没了,被人扒了。
那天中午一想到当时,恶心干呕,吃不起饭!
强奸致人死亡会判死刑吗?和故意杀人有何区别
强奸致人死亡,极有可能判死刑。因为强奸罪本身就是较重的罪,触犯者,可能被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强奸致人死亡,属于较重的情节了,很有可能被判死刑。
强奸罪和故意杀人有何区别?
1.刑罚种类不同,强奸罪,专门针对保护女性的,违背女性意志,强行和女的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采取非法手段剥夺他人的生命。
2.动机不同。强奸罪主观上想和女的发生关系。故意杀人罪,主观上想剥夺他人生命。
3.刑罚不同。强奸罪,可判有期、无期、死刑。故意杀人罪刑罚要比强奸罪重。一般都是死刑,有减轻情节的,可判死缓,或无期。
4.犯罪结果不同。强奸罪,一般很少造成人死亡的,结果是女的遭受到强行性侵害。少数情节严重者致人死亡。故意杀人罪,一般结果都是造成人的死亡。
仅说强奸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的区别,两者还是刑罚的不同。强奸致人死亡,也还是强奸罪,只不过有加重情节。故意杀人,就是故意杀人罪,比强奸致人死亡量刑要重。就是说故意杀人罪比强奸致人死亡,判死刑的概率要大。
此类问题这样询问已经不当,即使有人回复又岂能当真?案件过程、手段、动机、受害人条件等等不同都会对案件性质带来变化,即使法庭上法官都不会轻易回答,你在这里问,合适吗[机智][机智]
强奸致人死亡会判死刑吗?和故意杀人有何区别?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上述规定来看,强奸和故意杀人的最重刑都是死刑。
至于其区别,第一个动机不同。故意杀人的动机,也就是其主要目标是将对方杀死,而强奸的主要目的是强行发生性关系;第二、手段不同。故意杀人的手段很多,例如用刀砍死,用绳勒死,用车撞死,用木棒砸死,用电击致死等等;而强奸致死主要是在强奸过程中导致被害人死亡;第三,作案对象不同。故意杀人的对象可以是各种年龄和性别的人,强奸致死的被害人一般是年龄合适的女性。第四、故意杀人是故意致死,强奸致死一般是过失致死。
怎么看,76岁的巴基斯坦前总统穆沙拉夫被判处死刑
巴基斯坦特别法庭判处前总统穆沙拉夫死刑,巴军方强硬表态:穆沙拉夫永远不会是叛徒。
穆沙拉夫卸任已经11年了,如今却被以“叛国罪”判处死刑,着实让人意外。穆沙拉夫从军40多年,参加过两次印巴战争,并且战功卓著。
巴军方对于这个结果表示不可接受,军方认为穆沙拉夫是对国家的有功之臣,绝对不可能是所谓的“叛徒”,而法律似乎“忽视了他的功劳”。
不过从穆沙拉夫的从政经历来看,特别法庭的判决应该派系斗争的意味更浓。
早在2007年穆沙拉夫再次赢得选举时,巴最高法院就以“陆军参谋长身份当选总统不合法”为由,拒绝承认其当选。
穆沙拉夫为此接触了60位法官的职务,同时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不过半年后,穆沙拉夫还是迫于压力,选择辞职并过上了流亡生活。
其实这次特别法庭的判决除了象征意义,并不会产生实质性的作用。
首先,穆沙拉夫已经76岁,且身患重病,虽说正在阿联酋接受治疗,但恐怕已时日无多,判不判处死刑,对他来说差别不大。
其次,这次特别法庭是由三名法官组成,并不代表巴政府的态度。在消息传出后,巴总理伊姆兰汗就通过其特别顾问发声,表示当局会从法律层面讨论判决的公正性。
由此可见,当局对于这件案子的具体情况不是太清楚,可能也有不想卷入其中的味道。或许这次判决不过是司法部门与军方角力的结果。
另外,虽然特别法庭判处了死刑,但执行的可能性几乎微乎其微。一方面,穆沙拉夫目前在国外,如果想落实执行,只能引渡。
而巴国如今内有反恐压力,外有强邻的紧紧相逼,不太可能会耗费巨大精力,去引渡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
另一方面,穆沙拉夫在国内还有不少支持者,且有军方做强力后盾。如果强行引渡回来,无论如何处置,都会引起不小的波折。
这对巴国目前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来说,都会产生巨大的压力。因此此次判决案,各方都会采取冷处理的态度。而对于特别法庭来说,取得了象征性胜利,也会适可而止。
很多人都会认为,在韩国当总统是一个高危职业,殊不知,在巴基斯坦无论是当总理还是当总统,其危险程度都远远高于韩国。
因为在韩国,前总统即使被判了死刑,一般也不会立即执行,臂如全斗焕,不仅能从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还能从无期被特赦回家,并过着养花遛狗的美好生活。而在巴基斯坦则不然,长江后浪推前浪的同时,往往都是后浪把前浪弄死在沙滩或礁石上。臂如,阿里·布托就被他的亲信继任者齐亚·哈克推翻,并被送上绞刑架的。当然齐亚·哈克的下场也挺可悲,竟会死于自己的专机爆炸。更为可悲可叹的却是阿里·布托的女儿——曾经两次出任巴基斯坦总理的美貌与智慧集于一身的贝·布托,竟然会被时任总统穆沙拉夫给暗杀。
但历史还真会重演,一报还一报的剧目就像是电视连续剧。即便穆沙拉夫已在迪拜的病床上奄奄一息,但巴基斯坦高等法院的三名法官,偏偏就在真主带走他之前,让他亲眼目睹人民对他的死刑判决。
这种残忍,对于一个行将就木的76岁老人来说,如同万箭穿心。但这种宣判,无疑是在正告穆沙拉夫本人及其追随者,你及你的政治影响力,已然被扫进了历史垃圾堆。而给他的定的罪名也非常的不可思议——叛国罪!
没错,穆沙拉夫被推翻后,确实畏罪潜逃了好几年,但他并不能算是背叛祖国的行为。后来他又勇敢地回到故里,虽然他也知道等待他的将是牢狱之灾,但还是义无反顾。后来,大概是在拘留所里熬不住了吧,他的律师又把他捞了出来,再次来到迪拜治病和养身,直到今天。
穆沙拉夫,一个从士兵到将军,再由将军登上总统宝座的强人,终归逃脱不了历史的审判。正应了咱们老祖宗总结的那句话:脚上的泡,都是自己走的。
巴基斯坦前总统穆沙拉夫在17日被本国伊斯兰堡一个特别法院判处死刑,这属于巴基斯坦内政,作为邻国,巴基斯坦与我国拥有良好的外交关系,很多网友对这位多次担任总统的领导人并不陌生。
目前 , 这位76岁的前总统病入膏肓,躺在迪拜的一家医院病床上接受治疗,不能履行法院判决。因此巴基斯坦法院对他的判决,不存在任何实际意义,伊斯兰堡法院应该也明白这一点,之所以这样做,应该是希望在巴基斯坦政坛留下警示作用。
穆沙拉夫参加过两次印巴战争,历任陆军参谋长、参谋长联系会议主席,在担任巴基斯坦领导人期间,主张对印度强硬态度。他于1999年发动军事政变,2001年6月20日正式出任巴基斯坦总统。2008年8月成功获得连任,但随后在巴基斯坦三个省议会、议会政党联盟、巴基斯坦陆军总参谋长的强大压力下,穆沙拉夫无奈辞职,最终被迫流亡海外,在英国伦敦居住了一段时间。2013年3月,穆沙拉夫回到巴基斯坦,想要参加5月份的议会选举,却遭到伊斯兰堡高等法院下令逮捕,并且在4月底被判处终身禁止参加公职竞选。
穆沙拉夫的主要罪名是“叛国罪”,他被指控在2007年实施全国紧急状态期间,非法解除了60多名法官职务,涉嫌违宪。2016年3月,巴基斯坦政府取消对他的出境限制,并批准他前往阿联酋的迪拜进行养病,此后穆沙拉夫再也没有踏入巴基斯坦。期间曾经表示希望返回祖国,但因为缺乏安全保障而放弃。针对穆沙拉夫“叛国罪”的指控,早在2013年就已开始,时至今日,已经过去了6年之久。
目前,躺在病床上的穆沙拉夫从电视中得知自己被判死刑的消息后,感到“非常失望”。法院对这位前总统的判决,在巴基斯坦国内引起强烈争议。巴基斯坦穆斯林联盟称判决结果存在“偏见”,巴基斯坦三军公共关系局在17日发表声明,表示对法庭的判决感到悲愤。认为穆沙拉夫不存在“叛国罪”,并认为该案的判决过程缺乏必要的法律程序。毫无疑问,穆沙拉夫今日之罪,是在当年执政过程中触犯了一批人的切身利益导致。现在巴基斯坦的局势,很可能意味着这位昔日的领导人要终老异乡。
行将就木与死刑判决到恨之入骨距离有多远?看看巴基斯坦前总统穆萨拉夫被巴基斯坦特别法庭判处死刑,就可以找到答案。
我们分析,这是对穆沙拉夫支持者的一次“政治终结":支持穆萨拉夫者,别想在巴基斯坦东山再起!另一方面是告诉穆萨拉夫:你完啦,别再做政治梦啦,就死在国外吧!
※在迪拜病床上的穆萨拉夫,听到死刑的判读,有何感想?
穆萨拉夫出生在一个外交家家庭,从小就像父亲一样热心政治。1943年出生的穆萨拉夫,1961年18岁毕业于巴基斯坦的一个陆军学校,毕业后,加入军队成为一名炮兵军官。穆萨拉夫的性格形成,一部分来源于他的成长经历,一部分来源于他的工作环境,很少一部分还残留着父亲外交家的圆滑。在他得势之后,他性格中的大部分像一发出膛的炮弹无法可挡和古代一位领军的弓箭手,开弓没有回头箭,为了权力的延续,树立了太多的政敌,得罪了太多的无辜之人,这是他下台之后仍有人穷追不舍“追杀"的悲剧主要原因。
穆萨拉夫,从士兵、下层军官丶少将丶中将一直晋升到上将丶军队参谋长丶国家总理丶总统。成长历程顺风顺水,说明他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在职位上升的阶段,充分地释放了父亲外交家的“外交"手段,能力加圆滑,成就了他成为巴基斯坦历史上必载入史册的人。
在穆萨拉夫任职国家领导人的十年中,他力主发展核武器强化军队建设,奠定了巴基斯坦与印度抗衡的“大国"地位,也成为南亚不可被忽视的国家。
穆萨拉夫的政治野心,如同他的职务上升一样在膨胀。1999年,他利用自己国家军队参谋长的权力,通过军事政变推翻了提拔他的谢里夫总理,开始了残酷的打压政治对手的进程。
从学生到将军到国家总统,他用了38年的时间;在执政的十年中,他以军人的铁腕手段治理国家,政治对手前总统贝布托被暗杀,他难逃干系,被造上法庭,曾经的一代领袖成为囚徒。他死不认帐,最后以“证据不足"侥幸脱离牢笼。在他执政期间,因反对派的示威,他下令宵禁;2007年11月他下令全国进入紧急状态,解除了全国60名有影响法官的职务,涉嫌违宪。
※被暗杀的巴基斯坦前总理贝布托
他掌厨不上菜, 鱼和熊掌总想兼得。在当总理丶总统期间“兼任"军队总参谋长职务长久不放,在全国反对声中,在卸任兼任总参谋长后一年暗然下野。统治巴基斯坦10年后的2008年8月18日,他在反对派的弹劾声中黯然辞职,结束了自己巴基斯坦枭雄的地位。总统下野后,他遭到对手的清算,移居国外长达5年之久。
2013年,他的政治野心不死,在国外隐居五年后,毅然回国参加总统大选,被判“有案在身,失去资格"。从此进入了法院的“漫长"审判程序。
2016年3月,穆萨拉夫在律师的保释下,出国就医,国内对其的“审判"一直在加紧进行。
2019年12月17日,穆萨拉夫终于等来了结果:“叛国罪"一一死刑!
这种判决只是为了显示政治正确,彰显国家司法的公正,是巴基斯坦政治判决而非司法判决。实质上没有任何用处。远在阿联酋迪拜的穆沙拉夫对此尚没有任何表示,自2008年穆沙拉夫辞职以后就移居英国。在2013年,穆沙拉夫返回巴基斯坦参加议会选举,巴基斯坦中央选举法院裁定他没有参选资格。就此穆沙拉夫心灰意冷远赴阿联酋。但没有想到现在却是祸从天降。居然被法官判处死刑,罪名居然是“叛国”。
判处穆沙拉夫死刑的特别法庭由白沙瓦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宣布的。《今日巴基斯坦》对此评论道:这是巴基斯坦历史上史无前例的情况。那问题是作为巴基斯坦前总统的穆沙拉夫为何落得这步田地?佩尔韦兹·穆沙拉夫上将,巴基斯坦前陆军总参谋长,巴基斯坦前总统。参加过印巴战争,屡立战功,在43岁晋升少将,47岁晋升中将。55岁晋升上将。在1999年作为陆军总参谋长穆沙拉夫发动军事政变推翻巴基斯坦合法的谢里夫政府。就任巴基斯坦最高执政官,在2000到2008就任巴基斯坦总统。在2008被迫辞职。远赴英国。
实际上早在2011年,巴基斯坦法院就向穆沙拉夫发出逮捕令(涉嫌暗杀贝布托)。在2013年剥夺了穆沙拉夫候选人资格。已经身染重病的穆沙拉夫再次前往迪拜“避难”。应该说,穆沙拉夫最令人诟病的就是作为职业军官武装推翻文人政府,将民选总理谢里夫赶下台。被国际社会所抨击(巴基斯坦政府军事政变很多,但穆沙拉夫是目前最后一次)。再就是穆沙拉夫当总统时候,剥夺了巴基斯坦两大政党候选人巴基斯坦穆斯林联盟 领导人纳瓦兹·谢里夫和巴基斯坦人民党主席贝娜齐尔·布托女士的政治权力,使二人无法再参加大选。这一做法让巴基斯坦精英阶层和文官阶层十分不满,也为他日后下台埋下了隐患。
作为总统的穆沙拉夫自然不会“叛国”。穆沙拉夫之所以沦落到众叛亲离的地步 ,就是因为得罪了巴基斯坦精英阶层和文官阶层。在2007年11月,穆沙拉夫为了继续执政,宣布实施紧急状态,解除近60名中央法官的职务,穆沙拉夫此举涉嫌违宪。由于措施失当,2008年穆沙拉夫辞职,而现在文官政府既然控制国家政权,必然要对穆沙拉夫进行报复,所以在2019年12月17日,由三名法官组成的特别法庭在二票赞成、一票反对下,裁定穆沙拉夫叛国罪成并判处死刑。但这种裁决对其影响甚微。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一个国家的总统被判判国,简直是无法理解。如果是真的,那就是整个巴基斯坦政府也得死刑。
巴基斯坦法院的判决引发巴基斯坦军方的强烈不满,巴基斯坦三军公共关系局长加富尔少将公开声明:,“特别法庭做出的决定让巴基斯坦武装部队的普通士兵感到非常伤心和痛苦。”巴基斯坦武装部队期待在宪法的情况下国家正义能得到伸张。可以确定的是巴基斯坦军方绝对会确保穆沙拉夫的生命安全和政治声誉。
应该说,法院的判决就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穆沙拉夫本人也不会返回巴基斯坦受审,个人生命也不会有所伤害。据最新消息,在迪拜的穆沙拉夫发表声明:“我希望我能得到公正。我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显然,围绕着穆沙拉夫巴基斯坦国内各派正在进行激烈博弈。穆沙拉夫仅仅就是一个“借口”而已。
我是去清水空流,历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关注和点评。